赴汤蹈火的故事说的是有一个名叫嵇康的人做人十分有原则,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人或事物坚决保持自己的原则。不过也因此得罪了不少有权有势的人,后来他被司马昭下令逮捕入狱,不久便被杀害。
嵇康,字叔夜,谯国铨(今安徽宿县西)人。他曾与山巨源(山涛)等七人一起游于山林,被称为“竹林七贤”,司马氏专权后,嵇康不满司马氏的统治,隐居山阳,而山巨源后来在司马氏朝廷中做了官,嵇康从此看不起他。山巨源由吏部侍郎升散骑常侍时,想请嵇康出来代理他原来的吏部侍郎官职,遭到了嵇康的坚决拒绝。 不久,山巨源收到了门人递上的一封信。拆开一看,是嵇康给自己的一封绝交信。他迫不及待地看了下去。信中嵇康列举老子、庄子、柳下惠、东方朔、孔子等先圣,说自己“志气可托,不可夺也”。
接着又写到自己倾慕尚子平、台孝威(后汉隐士),不涉经学,淡泊名利。信中表示他蔑视虚伪的礼教,公然对抗朝廷的法制,以禽鹿作比,鹿很少见有驯育服从的,大的如果羁绊、束缚它,那它必定狂躁不安,即使赴汤蹈火,也不在乎;哪怕是用金的马嚼子来装饰它,拿佳肴来喂它,它还是思念树林、向往草地的。以此表示如果司马氏请他做官,他就会像野性难驯的麋鹿“狂顾顿缨,赴汤蹈火”。表达了坚决不在司马氏政权中任职的决心。由于嵇康时常发表一些讥刺朝政和世俗的言论,司马氏统治集团对他十分忌恨。 景元三年(262),曾经受到嵇康奚落的司隶校尉钟会,以言论放荡、毁谤朝廷等罪名对嵇康横加诬陷。嵇康被司马昭下令逮捕入狱,不久便被杀害。
嵇康(224年—263年,一作223—262年),字叔夜。汉族,谯国铚县(今安徽省濉溪县)人。三国曹魏时著名思想家、音乐家、文学家。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,主张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审贵贱而通物情”,为“竹林七贤”的精神领袖。嵇康为曹魏宗室的女婿,娶曹操曾孙女长乐亭主为妻,官至曹魏中散大夫,世称嵇中散。后因得罪钟会,为其诬陷,而被司马昭处死,年仅三十九岁。
嵇康善文,工于诗,风格清峻。他注重养生。曾著《养生论》。有《嵇康集》传世。他的作品反映出时代思想,并且给后世思想界文学界带来许多启发。其人格魅力令他在当时亦属名士,被袁宏称为“竹林名士”之一,他的事迹与遭遇对于后世的时代风气与价值取向有着巨大影响。在他身上集合了政治人物、文化人物等多重属性,后世学者对他的解读也趋于多元化。
【注音】fù tāng dǎo huǒ
【出处】晋·嵇康《与山巨源绝交书》:“长而见羁;则狂顾顿缨;赴汤蹈火。”
【解释】赴:走往;汤:热水;蹈:踩。沸水敢蹚,烈火敢踏。比喻不避艰险,奋勇向前。
【用法】联合式;作谓语;比喻奋不顾身
【近义词】出生入死、奋不顾身、肝脑涂地、杀身致命、冲锋陷阵、粉身碎骨、历尽艰险、出生入死
【反义词】贪生怕死
【例句】无数革命先烈为了祖国和民族的解放,~,视死如归。
学会做人,学会辨别是非善恶,比学习专门知识显得更为重要,一个‘德盲’远比一个文盲对社会更具负面效应。做人要有自己的一套原则,不要因为诱人的利益就轻易放弃自己的原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