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早提出“中国共产党”这一名称的是蔡和森。蔡和森系统阐述了有关建党的理论、路线、方针和组织原则。他还与向警予、周恩来、赵世炎、邓小平、李富春等一起筹建中国共产党旅欧的早期组织,是党的创始人之一。
1、提出过程
1918年蔡和森与毛泽东等发起成立新民学会,同年动身前往北京组织湖南青年留法勤工俭学运动。在法期间,蔡和森总结德国社会党和各国共产党的经验教训,研究马列主义建党理论尤其是布尔什维克的建党经验。根据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,1920年7月他在蒙达尼会议上首次提出“组织共产党”的主张。
1920年8月13日和9月16日,正在留法勤工俭学的他,在给毛泽东写的两封信中,详细地研讨了共产党问题,提出:“先要组织党——共产党,因为它是革命运动的发动者、宣传者、先锋队、作战部。”他在对西欧各国共产党特别是俄国共产党考察的基础上,提出了具体的建党步骤,其中包括“明目张胆正式成立一个中国共产党”。
在此前后,陈独秀在上海,李大钊、张申府在北京也通过信函讨论了党的名称问题,决定采用“共产党”作为中国无产阶级政党的名称。蔡和森所提出“中国共产党”的名称,在时间上也明显早于1920年11月上海共产主义小组起草的《中国共产党宣言》。
2、个人简介
蔡和森(1895-1931),字润寰,号泽膺,湖南省双峰县永丰镇人。中国共产党早期的重要领导人,杰出的共产主义战士,无产阶级革命家、理论家和宣传家。
蔡和森同志是中共第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届中央委员,第三、四届中央局委员,第五、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、常委,担任过中共中央代理秘书长、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、中共两广省委书记。
1895年3月,蔡和森出生于上海,后随母亲回到家乡湖南双峰。1913年进入湖南省立第一师范读书,期间,同毛泽东等人一起组织进步团体新民学会,创办《湘江评论》,参加五四运动。1921年10月,蔡和森从法国归来,在中共三大、四大上当选为中央局委员,参与中央领导工作。并在中共五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、常委,随后又兼任中共中央秘书长。1931年,蔡和森在组织广州地下工人运动时遭叛徒出卖被捕,牺牲在广州军政监狱,终年36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