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省六部制是隋唐时的中枢制度。中书省掌制令决策,门下省审核政令,尚书省掌行政,下辖六部处理日常军政事务。
隋文帝在中央设立三师、三公、五省(尚书、门下、内史、秘书和内侍)。三师、三公只是一种荣誉虚衔。五省之中,只有尚书、门下、内史三省才是真正的中枢权力机构(秘书省掌图书典籍,职任较轻;内侍省掌侍奉宫掖,委以宦官)。三省各有明确分工。
三省的长官纳言、内史令、尚书令相当于秦汉时期的宰相。尚书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。其下设吏、礼、兵、度支(后改为户)、都官(后改为刑)和工六部,与诸寺、台分别处理各类事务。每部设尚书为最高长官,总管本部政务。
开始的时候,六部叫做六曹,即六个办事机构。六部的长官为尚书。六部的设置成为后代封建国家中央政权的固定制度。
三省六部制的建立,进一步完善了封建专制集权制。六部制从隋唐到明清,基本沿袭未改。三省制至唐以后逐渐有所变化,历朝设置不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