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英北京条约》签订于1860年10月24日,《中法北京条约》签订于1860年10月25日,《中俄北京条约》签订于1860年11月14日。《北京条约》的签订进一步打开了中国市场,扩大了西方列国对中国的利益侵略。
在1860年10月,英法联军占领北京后以焚烧皇宫为借口,威胁清政府分别与英国、法国、俄国签订《北京条约》。其增加的条款包括:开放天津、大连、张家口、库伦、喀什噶尔、作为商埠,给英国割让九龙司,归还没收的天主教财产,允许外国人招聘中国人到国外,给英法两国各赔偿八百万两白银。
《北京条约》的签订,不仅承认了《天津条约》的有效性,还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攫取到更多的利益。进一步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化程度,侵犯了中国的国家主权,使人民生活更加疾苦。且商埠的开放,使西方资本主义的侵略势力扩深到长江中下游地区。